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转载 2009-08-19 16:14 来源: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www.snciq.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陕西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陕西并授权依法管理陕西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和涉外经济监督部门。
陕西检验检疫局成立于1999年8月9日,系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原西安卫生检疫局、西安动植物检疫局和陕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合并组建而成。陕西检验检疫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负责陕西省行政区域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自成立以来,陕西检验检疫局本着“依法把关、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管理科学”的原则,逐步形成了以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为主体,以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为支持的检验检疫工作体系。
陕西检验检疫局内设17个职能处室,主要业务处有:法制与综合业务处、卫生检疫处、动物检验检疫处、植物检验检疫处、机电检验处、卫生与食品检验监管处、认证监管处、检务处等。在榆林、宝鸡和汉中分别设立了榆林检验检疫局、宝鸡检验检疫局和汉中检验检疫局,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办事处、西安陆运口岸办事处、西安出口加工区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下属的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技术检测和服务单位,配合行政执法的需要,形成了全方位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体系。
陕西检验检疫局现有干部职工252人,全局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92.6%。专业涉及到机械、电子、化工、纺织、食品、生物、植保、兽医、预防医学、临床检验、计算机等多种学科和门类。我局充分利用自身信息、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主动为外贸企业提供国外最新的检验检疫标准、技术要求等方面的信息,加强检验检疫技术研究,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和支持,促进企业扩大出口。在工作中采取方便企业的措施,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等做法,推行休息日预约工作制,真正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报检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办公和政务信息发布;加强与重点进出口企业的联系,全力支持陕西重点生产企业和“拳头”产品出口。
经济全球化带动了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促进了对外贸易和对外交往不断增加。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国际间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的严峻威胁,面对消费者关注进出口商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迫切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的重要保障力量,必将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保证工农业生产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陕西检验检疫局将在国家质检总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服务水准、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装备水平和一流的职工队伍,严把国门、服务陕西,为维护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农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
3.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
4.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
5.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7.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及有关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
8.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9.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10.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11.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